灌阳县灌阳河文市镇会湘村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FCG-HY201306(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县灌阳河文市镇会湘村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建[2013]285号文下达了该工程的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灌阳县水利电力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及自治区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灌阳县水利电力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灌阳县灌阳河文市镇会湘村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
2.2 项目编号:ZFCG-HY201306(重)
2.3 项目建设地点:灌阳县灌阳河文市镇会湘村
2.4 项目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2.5 要求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2.6 项目工期:计划总工期366天(日历日)
2.7 招标范围:灌阳县灌阳河文市镇会湘村段河道整治工程的建筑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招标(详细内容见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颁发的投标人联系卡,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职务。
3.3 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管理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职务。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2月14日至2014年2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在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报名须由投标单位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桂林市专职投标员和投入本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2013年度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或2013年1月至12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前来报名,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桂林市专职投标员证、投标人联系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4 年3月10日9时30分, 地点为: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阳县水利电力局
联 系 人:陆主任
联系电话:1807732000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
邮 编:541001
联 系 人:蒋宇婕
电话:0773-2808185;13877304961
传真:0773-283128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监督部门:灌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