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公安技术楼双电源EPS应急电源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山东省公安厅公安技术楼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公安厅,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双电源EPS应急电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济南市纬二路四号
2.2 建筑规模:山东省公安厅公安技术楼总建筑面积约73500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37层,建筑总高度148米。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山东省公安厅公安技术楼双电源EPS应急电源的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等,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需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代理的投标品牌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一个生产品牌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代理商;
3.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及其相关部门检测报告;
3.4投标人近三年在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证明(当地检察院提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3日起至2014年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招标三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注: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书原件: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厂家授权书,同时提交相应资料复印件壹套(A4纸装订),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4年3月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济南市经十一路39号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
联系人:路艳云、刘东芳
电 话: 0531-82665067、82661997
传 真: 0531-82667939
E-mail: hyha-gp@163.com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