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2013年隆安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林草植被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招标人委托,拟对2013年隆安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林草植被恢复)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隆安县林业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三、项目名称:2013年隆安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林草植被恢复)工程
项目编号:GS(ZD)2014001G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封山育林782.6hm2。
五、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六、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资质以上(含叁级)或营造林施工乙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和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公告期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原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0日~2014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需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法人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3年9-11月养老保险证明凭证,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公告期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备查后退回)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一份(授权委托书、介绍信为原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213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进行现场购买。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等技术资料),(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2月11日9时00分。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龚业 0771-2821089 0771-2821089(传)
十二、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隆安县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