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尉氏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省本级土地治理项目监理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就尉氏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省本级土地治理项目监理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尉氏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省本级土地治理项目监理标段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尉财采2013(115)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3.1招标范围:监理标段为尉氏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省本级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监理。
3.2工程地点:尉氏县邢庄乡境内(烧酒湖,大庙杨和付李庄)
3.3计划总投资:约693万元。
3.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监理标段:尉氏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省本级土地治理项目监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2企业信誉良好,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
4.3 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外省进豫企业必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方可参加。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七、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三楼)
八、报名时应携带资料如下
监理标段: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等证件
注:1、以上均为原件,并留存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殷先生 郭先生
联 系 电 话:135695305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王先生
电 话:13837122303 13523788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