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1-08 14:59: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焦作市群众艺术馆委托,就豫财教[2012]189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豫财教[2012]189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3-434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具有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类似工程合同3个(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1月8日-1月14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月28日上午9时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4年1月28日上午9时整

2、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群众艺术馆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391-3291501

2、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8902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刷卡、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转账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于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领取收据,逾期未领取的,不再予以办理手续。

帐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焦作分行

帐号:1709020319200050059-000000002

注:因投标人未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项目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3)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注:前两项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第三项材料需将原件留存。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月8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