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科研设备(高性能计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师范大学科研设备(高性能计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3-1674号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师范大学的委托,就科研设备(高性能计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A 科研设备(高性能计算设备):刀片机箱10台,服务器刀片(计算节点) 140台,服务器(管理、登录节点)2台,交换机 6台,连接线缆166套,交换机 1台,交换机1台,存储1台,KVM 1台,操作系统软件1套,编译器软件1套,并行开发环境软件 1套,数学库软件1套,集群管理、作业调度软件 1套,并行文件系统1套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3 年12月 23 日。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3年11月 23日起至2014年1月 6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30, 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号院河南机电学校实训楼南503室)。 邮编:450003。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 1月14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号院河南机电学校实训楼南504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68267685 传真:0371-68267888
招标文件联系人: 翟老师 电话:0371 – 68267664
9.招标公告发布:河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0.2投标人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及以上。
10.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系统集成资质(省外投标人还需按后附要求进行备案)。
10.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10.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1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应标段货物所属行业):
11.1提供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上述10.1-10.4中所述的资格证书;
11.2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杜绝非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购买或借用资质购买招标文件行为);
11.3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
12. 其他说明:
12.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12.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12.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2.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3日
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证件
特别说明:1.后附其购买招标文件人员身份证件(含近期免冠照片);
2.后附社保部门出具该购买标书人员近期的社保缴纳明细(日期须为近两个月内出具,验原件留复印件);
(被授权人近期免冠照片粘贴处)
(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2
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
(下载打印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
序号 2013 年 月 日
投标人填写内容
招标编号
公司名称(盖章)
公司地址
注册资金
万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手机号
电话
传 真
发票及标书领取人
报名标段(输入标段号)
代理机构(审核)填写内容
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是否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是
□否
发票号码
备注
本报名表内容及报名时提交的相关附件资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发现与投标文件中所述内容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河 南 省 信 息 产 业 厅
关于对省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企业资质 进行备案的通知
省外有关企业及驻豫机构:
为规范河南省信息化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企业的监管和服务,保证信息化工程施工和后续服务质量,依据《河南省信息化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结合我省信息化建设实际,决定对来豫参加信息化工程施工建设和招投标的省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企业进行备案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凡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信息化工程咨询、设计、开发、安装、施工、监理、主要设备供应等建设活动和参与信息化工程招投标等活动的企业和其它机构。
二、备案要求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
备案企业应提供以下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4、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备案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其复印件其中一级资质不少于4本,二级资质不少于2本
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其中一级资质不少于10本、二级资质不少于6本)
7、企业驻豫分公司或办事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法定机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8、分公司或者办事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9、分公司或者办事机构自购办公用房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10、在豫未设立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企业应提供与河南省合作单位或者授权代理商、分销商的相关法定文件资料
(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及复印件(不少于4本)
5、企业驻豫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法定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分支机构自购办公用房或租用房相关证书、协议、合同复印件
(三)IT产品供应商驻豫机构
1、驻豫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办事机构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机构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3、企业主要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和认证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产品进入国家或者省级政府采购目录证明材料
5、企业在豫主要分销商、代理商相关资料
6、其它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备案实施
省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以及IT产品供应商等企业应当主动办理备案手续,配合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做好备案登记工作。
四、备案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36号信息大厦2206室(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丽 王向阳
电 话:0371—65509821、65938315
网 址:http://www.itha.gov.cn
电子信箱:E—mail:xxtghc@126.com 邮政编码:4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