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3-2014年度冬春灾民救助大米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拟对2013-2014年度冬春灾民救助大米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3-2014年度冬春灾民救助大米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3-G1-169-HT 三、资金来源:上级救灾救济经费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采购内容:2013-2014年度冬春灾民救助大米采购一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及地点:请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平果县新兴路83号)购买招标文件。 2、售价:每本250元,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3年1-10月份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7)如为经营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副本)、(8)检察院回执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投标人必须于截标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现金缴纳存银行形式交至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账户上,开户银行:农行百色市滨江分理处,银行账号:20-60660104000145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月9日15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光华苑A14栋天地楼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 月9日 15 时00分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光华苑A14栋天地楼四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依时到现场参加投标:⑴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⑵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⑶检察院回执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海特咨询集团工程资讯网(http://www.ht666666.com)。 十二、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韦红;联系电话/传真:13100566325 /0776-5820628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平果县新兴路83号)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招投标投诉受理部门:平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5825152。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 12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