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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法院立案信访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2-23 08:55:4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宝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宝山法院立案信访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山法院立案信访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CZ 2013-190

二、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内容:

采集设备,扩声系统,机房设备,网络设备,系统集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正式供应商;

4、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主要设备的最终制造厂商或者制造厂商授权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指定代理经销商(本项目主要设备如下:1、摄像机,2、IP SAN服务器,3、直播点播平台软件。);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

6、在本市有固定的经验场所,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报名地点:宝山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上海市友谊支路238号)一楼105室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设备制造商的证明或者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

4、公告中要求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证明(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准入进程查询”→“公司名称”处输入企业全称→“查询”→确认为“会员供应商”后将此页面打印加盖公章即可)

以上资料除第5项可在开标前提供以外其余均须在报名时提供,若携带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报名。

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报名截止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上海宝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询问和质疑。

联系人:吕晴 齐南 联系电话:66592771

手机:13564437882(吕晴) 传真:66592821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永清路899号北门二楼(上海宝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上海宝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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