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西十里村公路修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西十里村公路修建工程已由禹政办【2013】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补贴和乡村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西十里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时,有效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故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西十里村公路修建工程
工程地点: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西十里村
工程规模:全长约3公里。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3.6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进豫企业,请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 11 月12日至2013年11月18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报名电话:0374-8278101
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5.2企业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
5.7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5.8外省进豫企业须提供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装订成册)。报名和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经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一年。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121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西十里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076002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监督部门: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西十里村监委会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