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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0-24 15:43: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就开封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开封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3)113号

招标编号:ZYZB(K)-[2013]-1003号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消防车

3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的合法资格,经销商应同时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3.3、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按规定时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3.4、投标申请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3.5、投标人报名前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监办签订《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一式叁份加盖公章2013年度)。

3.6、本项目所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宋城路92号)22号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2013年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封市宋城路9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15993354119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电话:1513787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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