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长兴岛特勤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对其长兴岛特勤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TLCG2013-0867二、招标内容:
A包 “八爪鱼”抢险救援破拆组 1 套 B包 移动式自摆消防炮 10 台 机动消防泵 C包 高倍数泡沫发生器 2 台 电动剪扩钳 2 个 机动排烟机 3 台 D包 65mm水带 200 盘 80mm水带 200 盘 水幕水带 5 盘 65mm水带接口 50 付 80mm水带接口 50 付 E包 移动式遥控消防炮 5 台 浮艇泵 3 台 F包 灭火防护装备 1 批 G包 强光手电 10 个 移动照明灯组 4 台 移动发电机 2 台 H包 山林灭火装备 1 批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注:1.本项目所投产品中的“八爪鱼”抢险救援破拆组、移动式自摆消防炮、机动消防泵、移动式遥控消防炮、浮艇泵可投进口产品,其他产品应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全部产品合法有效授权。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23日起至2013年11月6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11月13日9:00至9:15(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5)(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1月13日9:15(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1月13日9:1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消防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麒翔、张光欣 电 话:0411-84651718、84651717传 真:0411-84351726(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72129101826002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