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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口航道内近底水沙盐观测技术开发研究招标公告(第二次)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9-30 08:58: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度长江口航道养护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国家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长江口航道内近底水沙盐观测技术开发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江口航道内近底水沙盐观测技术开发研究(下称“本项目”)

2.2招标内容:

(1)研究目的

拟通过本项研究,开发满足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安全管理要求的垂线含沙量观测仪器和近底水沙观测系统。在研发取得一定成果后,安排现场观测,得到航道内近底水沙观测资料,为长江口深水航道回淤原因深化研究等提供基础资料。

(2)主要研究内容

l垂线含沙量观测仪器开发

目前的含沙量观测仪器主要为单点含沙量测沙仪器,不能快速的得到航道内垂线含沙量分布。拟通过研究,开发能快速测量垂线含沙量(包括近底10~20cm的含沙量)的测量仪器,测沙仪器的含沙量有效精度的范围应达到0~80kg/m3,研发完成后向招标人提供两套测沙仪器。

l航道内近底水沙观测系统开发

由于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安全管理需要,国内外现有已开发的近底水沙观测系统如坐底三脚架观测系统尚不能适用于航道内。拟通过研究,开发适合于深水航道内的近底水沙观测系统,得到近底含沙量、含盐度和流速等水文要素观测资料。

通过上述两项研究,开发适合深水航道的垂线含沙量观测仪器和近底水沙观测系统,以掌握12.5m深水航道内水沙变化情况。上述研发需要安排一定的现场取样(泥沙、水样)、室内试验和现场试验,在完成上述开发后,在2015年度安排一定点位洪枯季现场观测,验证开发研究成果。

l研究分析

①分析各类泥沙观测设备在北槽深水航道内的测量精度有效量程;

②评价不同观测技术手段在北槽深水航道内开展含沙量垂线分布观测的可行性;

③给出长江口垂线及近底水体含沙量观测设备选型意见;

④提出可行的长江口含沙量垂线分布(含底部高浓度含沙量)观测现场方法。

⑤提出可行的长江口深水航道近底水沙观测系统。

⑥根据近底水沙观测成果,初步分析航道内水沙输移特性。

2.3进度要求:201310月至201512月31日。主要进度节点如下:

1201310月-20146月。开展室内试验和分析工作,初步完成垂线含沙量观测仪器开发,初步完成航槽内近底水沙观测系统的设计开发。

220147-20156月。开展现场试验,进行垂线含沙量观测仪器的现场试验;开展近底水沙观测系统的现场试验。改进垂线含沙量观测仪器,优化近底水沙观测系统。

320157-201512月。完善垂线含沙量观测仪器以及近底水沙观测系统。开展现场观测,评价观测质量,提供观测成果分析报告。

220151231日。提交本项研究全部成果报告。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业主将不定期检查研究进展和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研究情况汇报,并根据需要有权对研究进度等做适当调整,项目承担单位应服从业主做出的调整,并保证按研究工作大纲和合同约定完成研究内容。

2.4质量要求:开发的垂线含沙量观测仪器和近底水沙观测系统的观测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有关水文观测仪器研发和测量技术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2.5成果专利:

本项研究取得的专利成果等由中标人与业主共同拥有,未经双方同意,本项研究取得的资料及成果,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2.6其它要求:

研究单位应同时收集各现场测验期大通水文站对应流量、水位过程;收集北槽河段的潮位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申请人必须具备水文泥沙观测仪器开发能力、在长江口水域开展水文泥沙观测和研究能力的勘察设计或研究单位,具备类似仪器开发和类似现场观测分析的业绩。

(3)申请人应能自主取得长江口区域各潮位站的实时潮位资料。

(4)申请人应能获得符合招标内容所需适应长江口海区测量的测量船舶。

(5)财务要求:有2010年至2012年的财务报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合同不得转让。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单位,并附上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投标的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牵头单位、并授权牵头单位履行招投标过程中根据本招标文件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等。联合体中标后,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与业主签订本项研究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9日至2013年10月1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人处(详细地址附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8日10时,地点为招标人处(详细地址附后)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21

邮编:200003

联系人:郑文燕

电话:021-53851827

传真:021-53857666

电子邮件:zhengwy@cjkhd.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外滩支行

账号:210085152110001

招标代理人: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1116

邮编:200003

联系人:阮泳华

电话:021-63903300

传真:021-63902900

电子邮件:petain2000@163.com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南东支行

账号:316065-03000621705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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