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安局采购消防车辆及装备招标公告二次皖C-2013-CG-Z-177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对“ 蚌埠市公安局采购消防车辆及装备(三次)”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蚌埠市公安局采购消防车辆及装备(三次)
2、项目编号: 皖C-2013-CG-Z-177
3、项目预算: 第一包:150万元;第四包:130万元
4、项目内容:第一包:重型水罐车2辆;第四包:水罐车2辆。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无要求
3、业绩要求:第一包:具有:重型水罐车生产或销售业绩1份;第四包: 具有:水罐车生产或销售业绩1份。
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和证明业绩完成的相关资料原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 10月10日9 时00 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9 时00 分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网上自行下载。
1、下载时间: 2013 年 9月26 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bbztb.cn
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成为网上会员后,点击“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运行系统”的“会员入口”,选择 “货物服务”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转账或电汇之前按原蚌招标中心[2011]12号文(http://www.bbztb.cn/bbweb/InfoDetail/?InfoID=2ccfac0e-d3ed-422e-b5f0-6af19222a555&CategoryNum=006002001)规定,将本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银行基本账户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受理窗口备案。否则,备案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无效,不接受其投标。
2、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上转出。
3、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申请成为“蚌埠市招投标市场投标企业库”会员,取得会员资格;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 元,售后不退;以电子档形式出售。
5、投标人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和招标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蚌埠市公安局采购消防车辆及装备 (三次)项目投标保证金,蚌埠市公安局采购消防车辆及装备(三次)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被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8、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六、联系方法:
单位: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田晓星 电 话:0552—2072395;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525号
传真:0552-2072395
七、本招标公告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百度直接搜索“蚌埠政府采购”即可)、蚌埠市财政局网(蚌埠市政府采购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全省十六地级市招投标联合信息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