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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9-25 14:25: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方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方城县公安局,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方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系统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ZC-G-20130816-037

1.3招标内容:中央空调系统,主要包括中央空调主机组及其附属配件,报价中主要包含中央空调设备购置、设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保修期后的维护、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

主要技术参数:空调主机组为风冷热泵机组,总制冷量不低于2560KW,总制热量不低于2720KW,压缩机为全封闭涡旋式柔性压缩机。(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且生产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3投标单位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投标单位必须是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

2.6投标单位需具有2010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份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销售业绩;

2.7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和服务。

2.8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3.1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缴费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

3.2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3年9月25日上午至2013年10月1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3.3报名方法: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谈判供应商实行资格后审。

开标时,投标供货商需携带齐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0年8月1日以来的类似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生产厂家授权书(经销商须携带)、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等。

相关资料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供货商须先按以下账号转账或电汇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只有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货商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公司名称: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1001523099052500585

开户行:郑州市建设银行经三路支行。

联系电话:范先生13213135642

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关于试行项目网上报名的通知》。联系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www.fcxggzy.com

3.4招标文件下载咨询:

史先生15138619330

刘先生15737753523

联系电话:0377-6020292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方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6076350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371-65585906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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