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连江县坑园卫生院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9-25 14:25: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文件编号:ZFCZZB-2013088(批复号:2013连江财购计[078]号)

2、招标项目内容: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1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1套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货物一览表

连江县坑园卫生院

13705077581

连江县

3、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货物设有最高限价,合同包一最高限价为:16.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09-25至2013-10-09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综合部

6、联系人:洪女士、小谢

7、联系电话: 15715940281、0591-83738636 传 真: 0591-83754117

公司网址: http://www.fzczzb.com E-mail: 13358218636@189.cn

8、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方(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项施工资质。

(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未符合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将从人民检察院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待其通过后,其投标方有效。

9、投标截标时间: 2013-10-15 下午2:3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3-10-15 下午2:30 (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开标大厅)

12、招标文件售价50元(纸质或电子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本招标代理公司。

13、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开户名称: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514 0142 1000 0263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09-25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