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农村清洁工程设备政府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枞阳县新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枞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2013年枞阳县农村清洁工程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ZYCG2013073
2、项目名称:枞阳县农村清洁工程设备采购
3、采购内容:(第一包)平板电动车13辆;(第二包)240L标准垃圾桶1025个
4、货物及服务交货地点:各采购设备的乡镇政府所在地。
5、项目预算资金:(第一包)人民币65万元;(第二包)20.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或经销商;
2、第一包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含500万)人民币;第二包投标产品生厂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含);
3、产品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5、经销商必须是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 9月27 日 上午8:30 到下午5:30;(北京时间)
地点:枞阳县新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枞阳县龙井路42号1号楼一单元101室)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注明原件的除外),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
1、企业介绍信(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法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不是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6、提供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7、经销商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开标评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要求
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同一投标人代理两家及以上品牌投标。
2、中标人不得将招标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相关报名资料报名并择期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份500元,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枞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集中采购机构:枞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田先生 联系人: 臧先生
联系电话:18010717707 联系电话: 0556-2827619
招标代理机构:枞阳县新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光龙
联系电话: 15605565899
0556-2782999
公告时间: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