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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公安局轻体房警务室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8-22 09:26: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邹平县公安局轻体房警务室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邹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就邹平县公安局轻体房警务室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 项目编号:ZC-2013-091

2、 项目说明:详见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

3、 采购人:邹平县公安局

4、 采购内容:轻体房警务室采购,数量7座,规格:3000 mm(宽)×5000 mm(长)×3720 mm(高)。成交供应商负责在指定地点供货安装(含基础)。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 合格供应商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的能力,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中包括所投产品);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所投本产品的经营范围;

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 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谈判文件工本费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或现金缴纳,不接受个人名义的汇款。

2)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移动磁盘,以便拷贝谈判文件。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携带查询行贿档案申请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索取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索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521室:联系电话0543-3012932),购买谈判文件。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3)时间:2013年 8月21日至2013年8月27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地点

1)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706室(鹤伴二路268号)

2)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2013年9月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地点:邹平县财税大厦1907室(鹤伴二路268号)

9、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于2013年8月28日10:00点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本项目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人:邹平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43-218804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利 陈丽萍

联系电话: 0543-4288217 0531-62325360

电子邮箱:syxmzbyb@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账号:7377010182800012701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1日

(附件)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

人民检察院:

(申请单位名称)因 (项目名称) 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我公司在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查询时间)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申请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申请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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