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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施工二标(华夏大道)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8-13 08:41:3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施工二标(华夏大道)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夏大道(西起轩辕大道,东至滨河大道)位于禹州市东南片区,工程全长约1188.855米,为东西向城市主干路,横断面形式为60米(红线)-15米(北绿化带)-3米(北人行道)-12米(北车行道)-5米(分车带)-12米(南车行道)-3米(南人行道)-10米(南绿化带)。

工程地点:禹州市华夏大道

发包方式:总承包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外省进豫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3.7项目经理和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如有在建,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121室)。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5.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6技术负责人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8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9外省企业进豫备案手续;

5.10拟派项目经理2010年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二份;

5.11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有其它在建项目变更的,应提交变更手续,其后如发现项目经理有其它在建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可以不再查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

5.12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以上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套并胶装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单位出具证明经招标人和有关监督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一年,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报名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6.2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6.3费用: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套(不中标企业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禹州市城东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电话:0374-8278101

10.监督电话:禹州市监察局驻水利局监察室0374-2533378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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