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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外区城乡建设局道外区主城区临街踏步专项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8-05 13:55: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HMEC130801

采购计划号:哈外采公字2013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外区主城区临街踏步专项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道外区主城区临街踏步专项整治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道外区辖区

2.3建设规模:主城区6条临街跨步专项整治

2.4计划工期:45天内完工

2.5招标范围:上述规模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6标段划分:无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经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外省投标人需到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投标的,同一标段只接收母公司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如为外省企业还需具有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建筑市场准入备案手续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报名电话:0451-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等网站上及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招标人:哈尔滨市道外区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

电 话:0451-82838348

传 真:0451-82566133

联系人:袁帅、王敏日 期: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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