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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浚县屯子镇等四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第二年度)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7-30 12:59: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鹤壁市浚县屯子镇等四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

(第二年度)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SX-2013-X29-3

鹤壁市浚县屯子镇等四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第二年度)已由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豫财综【2013】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浚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鹤壁市浚县屯子镇等四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

1.2建设地点:鹤壁市浚县屯子镇、小河镇、白寺乡及涉及原黎阳镇的卫溪街道办事处、浚州街道办事处等五个乡镇、办事处(具体分布村庄详见招标文件)。

1.3建设规模:8721.69公顷

1.4招标范围: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进行招标。

1.5标段划分:监理招标共分为1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监理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经过质量体系管理认证;水利、水利水电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监理资质;拟派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二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监理工程师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2.2其他要求

1、截止投标时,被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的和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或评定为B级及以下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本项目第一年度施工、监理中被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通报批评的企业在本次招投标中不得参与。)

2、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外省监理投标单位须先到河南省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进豫备案手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应携带用于报名审查的证件

3.1监理标段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至本项目招标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外省企业还需提交进豫备案证书。(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委专家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8月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4.2报名地点:浚县黎阳路宏基大厦4楼409室。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浚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浚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贾主任

电话:0392-5522975158039277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浚县黎阳路宏基大厦四楼409

联系人:彭石桂

电话:0392-555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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