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通信管理局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河北段)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河北段)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ZJ-2013N115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交通通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6662977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63928、8605649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1)、省通信中心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包括通信电源、通信机房改造、光缆在线监测系统和联网路段光缆线路测试。省通信中心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所涉及设备均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测试、开通、试运行、备品备件的提供、人员培训等。
2)、为完成省通信中心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与相邻各有关路段及本路段通信网(站)必须配合建设的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高速公路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河北段)省通信中心是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河北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为省通信中心配合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河北段)的通信电源、通信机房改造、光缆在线监测系统和联网路段光缆线路测试。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2008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已完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业绩,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
5、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该设计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报名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资质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进行查询,如投标人单位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不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单位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6日至2013年7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验资报告原件;
(4)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企业股东股本及股本结构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15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3年8月15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评标办法
项目联系人:郑德志
联系方式:0311-86063928、86056498
传真电话:0311-86219087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606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