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景观灯一批的采购公告
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景观灯一批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就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景观灯一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2013XSZFCG114G 二、项目概况: 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景观灯一批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如果投标企业不是景观灯制造商,则投标企业必须出具景观灯制造商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7)其它条件包括:投标企业随带灯具实物样品(按货物需求中的样品要求),能在现场点亮,具体送样时间看评分标准规定;(8)附带质量检测中心针对本次投标样品的检测报告(此检测报告需能显示出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产品所要求的技术参数)或CQC证书并提供原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08月08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 或http://www.nbzfcg.cn/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8月8日。每天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5.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9日14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开标时间:2013年8月9日14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公开开标。 7.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8.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李姝华 电话:0574-65733011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08月09日14时50分 七、投标地点: 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八、开标时间: 2013年08月09日14时50分 九、开标地点: 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姝华
联系电话:65733011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标书:206_201371915414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