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崇左市精神病医院围墙及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崇左市精神病医院围墙及道路工程【GS(8)2013004GCZ】
二、投资立项文号:崇发改社会〔2009〕2号
三、项目批准单位:崇左市发改委
四、工程性质:新建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建设地点:崇左市精神病医院
七、工程规模和招标范围:计划投资约126万元;招标范围包括围墙及道路等图纸范围所有工程。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工期要求:工期90日历日
十、招标人:崇左市卫生局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十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且现没在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工作。(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五、公告时间:2013年7月19日到2013年7月25 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十六、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
十七、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401室。
十七、截、开标时间:2013年8月9日下午3 时 00 分
十八、地 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1楼开标大厅
十九、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法
二十、报名资料: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企业自公告之日起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本人的建造师全国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上述两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2012年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个人账户对账单),区外来桂企业须持有《驻桂企业单项工程项目登记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驻桂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核查原件)。
二十一、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慧玲 0771-796921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庞雄庆、黄晓维 0771-2821389
二十二、查询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
招 标 人:崇 左 市 卫 生 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