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嵩阳书院消防及永泰寺塔等古建筑防雷工程(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嵩阳书院消防及永泰寺塔等古建筑防雷工程(第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登财公开[2013]111号
2.2、工程概况:
2.2.1工程名称:登封市嵩阳书院消防及永泰寺塔等古建筑防雷工程(第一标段)
2.2.2工程地点:登封市嵩阳书院
2.2.3标段划分:第一标段:登封市嵩阳书院消防工程
2.2.4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和合格经营资格;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另2009年以前的建造师证书需携带继续再教育合格证。
3.3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交河南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手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至 2013 年 7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登封办事处(登封市守敬路环保局斜对面向南50米)(详细地址)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继续再教育合格证(如需)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法人(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建造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外省企业须出具《进豫备案介绍信》。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被授权人和注册建造师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8 月 6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地 址:登封市滨河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屈先生
联系电话:18537109008 185371090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裕鸿国际A座25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刘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38664498 13592586456 0371-62710852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2013-07-09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被委托人 ;项目负责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