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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附属工程及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6-26 16:29:5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新乡县人民检察院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新乡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附属工程及室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附属工程及室外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3】042号

2.3建设地点:新乡县七里营镇

2.4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餐厅、门卫房及室外工程施工。。

建设规模:信访接待大厅、餐厅、门卫房、围墙、院落硬化、地下管网等。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行业从业时间不少于5年;

3.3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并完成过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外地进新施工企业应在新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登记(外地进新企业认定依据新建【2009】101号文 “www.xxgcjs.com”,投标人办理进新施工备案证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

3.5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经理姓名、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外地进新施工企业应在新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登记(外地进新企业认定依据新建【2009】101号文 “www.xxgcjs.com”,投标人办理进新施工备案证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5.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1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即2013年6月26日-2013年7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 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套。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7月2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xxggzy.com)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戚先生 电 话:139038095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女士 电 话:0371-65928017 13674976426

传 真:0371-659280199、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3053023

新乡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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