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南阳市皇路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皇路店镇温泉路修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6-26 16:29:5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阳市皇路店镇温泉路修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皇路店镇温泉路修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南阳市皇路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南阳市皇路店镇温泉路修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皇路店镇温泉路修建项目

2.2项目概况:西临S231国道,东到铁路桥,长2公里宽14米,水泥路面。

2.3项目地点:皇路店镇区北部

2.4工期要求:20天,垫资建设

2.5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施工图纸内的全部施工及施工监理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1施工标段2监理标段

2.7建设规模:13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临时)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凡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提出投标申请。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3.5投标人须具有与承包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6监理项目: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道路工程甲级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施工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监理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1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3时至6时(节假日正常报名),在南阳市丝织厂后街农干校院内报名

4.3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皇路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7034163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8638009827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