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县凤鸣湖公园景观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新乡县凤鸣湖公园景观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凤鸣湖公园景观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县交招标[2013]005-1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凤鸣湖公园景观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资质要求: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等级,独立法人资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8、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五、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6月26日—— 2013年7月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7:00
联系人:张女士13503809380 张女士 15137360957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报名受理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19日 上午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开标室)。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 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 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 0373-3053023 新乡县检察院 0373-5125231
新乡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