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新媒体艺术创作教学基地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师范学院的委托,为长春师范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并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 招标编号:JLXD-2013-ZC-003/7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新媒体艺术创作教学基地建设
招标人:长春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新媒体艺术创作教学基地建设(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
3.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承担本项目的相关资质。
4. 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5.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21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00,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处发售。
8.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人民币。若邮寄需另加50 元特快专递费。
9.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并附有不少于投标总报价1.5%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票、现金任何形式之一种。
10.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7月26日13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7月26日13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开标。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电 话:13009100321 联系 人:杜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