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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林业局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6-18 08:59: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阳山县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0658-1301SZTCG156

二、项目名称:阳山县林业局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项目

三、各项目包采购信息

项目包号

项目名称

内容

建设地点

数量(亩)

采购预算(人民币)

01

阳山县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标段1建设项目

森林抚育

小江镇

2901.8

贰拾柒万伍仟陆佰柒拾壹元整(¥275,671.00元)

02

阳山县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标段2建设项目

小江镇、杜步镇

2306.1

贰拾壹万玖仟零柒拾玖元伍角整(¥219,079.50元)

03

阳山县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标段3建设项目

黄坌林场

2376.8

贰拾贰万伍仟柒佰玖拾陆元整(¥225,796.00元)

04

阳山县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标段4建设项目

黄坌林场

2120.4

贰拾万零壹仟肆佰叁拾捌元整(¥201,438.00元)

05

阳山县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标段5建设项目

黄坌林场

2396.7

贰拾贰万柒仟陆佰捌拾陆元伍角整(¥227,686.50元)

06

阳山县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标段6建设项目

黄坌林场

2898.2

贰拾柒万伍仟叁佰贰拾玖元整(¥275,329.00元)

完工期: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13年7月31日完成修枝、割灌、除草等抚育工作,并于当年12月底进行年度验收工作。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进行质量等检查验收。2013年12月底进行年度验收工作,凭监理公司出具的验收报告一次性支付实际抚育面积的款项。当年抚育面积未完成或年度验收不合格的,该部分的款项不给予结算。所有税费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备注:抚育最高单价为人民币:95元/亩。投标人每亩抚育单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具有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颁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4.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注:社保证明的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且参保时间须为2013年3月份或之后】

4.4、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注: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5、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6、须为法人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

5.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1日)。

5.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信息

6.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6.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6.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2.3、税务登记证;

6.2.4、造林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6.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7.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7月9日10时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八、开标信息

8.1、开标时间:2013年7月9日10时正。

8.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9.1、联系人:黄龙飞。

9.2、电话:0763-3382748。

9.3、传真:0763-3380185。

9.4、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连江路13号商业大厦8楼。

十、采购人信息

10.1、联系人:谭先生。

10.2、电话:0763-7805015。

10.3、传真:0763-7805633。

10.4、地址:阳山县行政小区四路林业大厦。

十一、投标保证金信息

11.1、投标人须于2013年7月2日18时正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项目包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1.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1.2.1、户名: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11.2.2、开户银行:清远市工商银行连江支行

11.2.3、帐号:2018020229200206544

注:

1、如无特殊说明,各项目包要求均相同。

2、技术、商务需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3、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4、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本项目一个或多个项目包进行报名,并可对一个或多个项目包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选一个项目包。若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项目包的综合得分及排名均为第一时,则只能按项目包的先后顺序中选一个项目包。中选后,其他项目包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5、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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