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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环保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6-14 09:18:0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受项目业主委托,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就环保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环保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3-G1-0069-XY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一批环保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2013年 6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120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本项目不提供电子标书、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针对本项目的介绍信原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能清晰反映年检记录情况)、有效企业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代理人(无授权时不提供)在本公司2012年度及2013年1-3月份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在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日期在报名时间内);如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货物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代理人(无授权时不提供)在本公司2012年度及2013年1-3月份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在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日期在报名时间内)。以上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取彩色复印件,复印件资料请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不低于投标报价的1%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3年7 月3 日17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缴纳、转账、电汇形式交至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006 1201 0105 3140 12。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 7月4 日下午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市阳光新城B栋8楼803室),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7 月4日下午15时:30分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市阳光新城B栋8楼803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在    十一、业务咨询:    咨询联系人:陆素花    咨询电话:13977694002、0776-2806923(办)0776-2806963(传真)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222.216.4.8);广西百色政府采购网( www.baisecaigou.gov.cn)。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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