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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梅州边检站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6-09 13:44: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梅州边检站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3年6月8日至2013年6月17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300338N072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梅州边检站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租用期限及采购预算(最低限价):

项目内容

最低限价

(首年月租金)

租期

备注

梅州边检站空余房地产招租

RMB10,000.00元/月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年

1.递增周期:每一年为1个递增周期;每个周期递增率为3%。

2.从租期的第二年起,每年的月租金在上一期月租金基础上递增3%,即租期第二年的月租金=首年月租金中标额×(1+3%),依此类推。

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且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审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可以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4.投标人须自行完善经营所需的行政审批手续,投标人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和项目实施,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投标,必须承诺不得将本项目物业再整体转租。

五、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6月8日08时30分至2013年7月1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若为境内独立法人机构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经年审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资产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5.租赁用途及经营意图说明文件。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材料是指投标报名要求提交的及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资料)。

投标人若为境内自然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出具的投标人的存款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其房产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3.租赁用途及经营意图说明文件。

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材料是指投标报名要求提交的及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资料)。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2日14:00至2013年7月2日14:30(北京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2日14: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7月2日14:3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梁小姐、刘小姐

电话:020-87258495转934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500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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