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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关于鲁山县张良镇河滨大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4-17 09:02: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委托,就鲁山县张良镇河滨大道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鲁山县张良镇河滨大道工程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 LZC2013-Ag022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鲁山县张良镇,道路全长1254米,规划全宽13米(9.0米路面+2×2.0米人行道),其主要建设内容为行车道硬化、绿化,人行道铺设彩砖、边坡护堤、路灯安装等。具体施工内容见图纸。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张良镇河滨大道K0+000—K0+625段工程施工

二标段:张良镇河滨大道K0+625—K1+1254段工程施工

三标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3外省企业须持有河南省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

施工工程

3.4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之一,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6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清欠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期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3.9必须具备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之一,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具备能够提供该项目服务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10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注:1、开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时须携带查询申请书、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 16 日至4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

4.2报名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412室

4.3报名时携带资料:

4.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0、2011、2012年度,新成立公司以公司起点时间为准)、外省企业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

4.3.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其它资料;

4.4报名时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报名;施工标段报名时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必须到场。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以上提供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注:项目经理有正在施工的项目,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2年4月-2013年3月的工资单);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2年4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五、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18237565588 0375-3730672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平顶山日报》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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