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一医院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机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将对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采购单位:福州市第一医院 2、联系人:林志勇联系电话:059188301658 3、招标编号:FYZB-X2-2013007 4、货物名称及预算: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 术规格 交货地点 项目预算价 包1 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机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福州市第一医院 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元整(¥199000)
5、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摘自招标文件“第二章一、说明”):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明确以联合体中确定的一方参与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的评分,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21日(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和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起至2013年4月10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招标文件(文本或电子版)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止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12日 09:30 9、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4月12日 09:30 10、开标、评标、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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