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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3-18 13:59:5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海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HZFCG-Z2013011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需求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108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定的软件开发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有稳定专业的档案扫描数字化加服务队伍,在浙江省内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机构,能够保障长期、有效的上门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4月3日11:00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2、65131831),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3年4月3日11:00,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到五楼大厅投标保证金窗口开具收据。联系电话:0574-65131827,传真号码:0574-65131828)。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8日9:00。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联系人:高凤、陈伟霖 联系电话:0574-65131832、65131831 十四、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3月18日  

标书:24_2013318829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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