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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C13004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13-2014年财政检查业务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3-07 13:35: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计划编号:2013NCZ0148

采购文件编号:NZC/C130043

采购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吴永鹏 电话:0951-506941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九楼(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报名联系人:刘扬 电话:0951-6891031

开标联系人:惠江红 电话:0951-6891030

中标通知书发放联系人:马云燕 电话:0951-6891036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zfcg.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xgp.gov.cn)

招标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1

1、定点财政检查服务商业务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检查业务定点服务。

2、定点服务期限:两年,即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

3、中标后选择服务商的办法:就委托财政检查项目,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在中标服务商范围内选择(在其执业资质许可范围内)。在规定期限内,被选中的财政厅财政检查业务商若不接受委托,则视为自动放弃。

4、定点业务服务费的收取:

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对财政检查业务收取的服务费进行报价,中标后依据所承担的检查业务量和服务时间,按照《宁夏财政厅委托监督检查业务付费暂行办法》(宁财(监)发〔2005〕1106号)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

7、本次招标项目,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和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法注册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9、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有效,执业质量较高。

10、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

11、在本单位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必须达到5人以上,并且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

12、单位2010年至2012年平均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13、近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行政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处罚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不含通报批评)以上惩戒。

14、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开标前。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九楼采购一处(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免费发放,通过邮箱发送领取(如投标人放弃投标,需在开标前三日前告知我中心);

外地供应商报名流程:投标单位标注单位全称、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邮箱地址、所报项目、采购文件编号,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951-6891031。我中心收到传真视为正式报名,通过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开户行: 宁夏银行光华支行

账 号: 08000141100000765

报名供应商须知:正式报名投标商请在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当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将办理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过期不候,敬请注意,谢谢合作!

开标时间:2013年3月28日8:30时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5楼)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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