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建筑专业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MJZ2013-004(2013闽财购计[0108]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建筑专业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建筑教学实训设备 教学设备 教学用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 0591-87550084 福州市杨桥东路126号福建教育装备大楼
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243.5130 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3-03-06至2013-03-25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杨桥东路126号福建教育装备大楼六楼(供应商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携带公司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明材料) 6、联系人: 陈先生、廖先生 7、联系电话: 0591-87507299 传真: 0591-87620963 公司网址: E-mail: jyzbzx@sina.com 8、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4、本项目的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人民币243.513万元。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预算价格,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提供共同投标协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盖章处须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8、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无线胶装,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第三节和第四节要求制作并密封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第(3)项外】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备查。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为了便于学校教学及设备维护,本次招标品目号165至169所有产品需为同一生产厂家提供,不满足此项条款,则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技术参数中加“▲”的, 投标须实质性满足,作为资格条件,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截标时间: 2013-03-26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3-03-26 09:0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州杨桥东路126号福建教育装备大楼六楼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银行帐号: 100018941350010001 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代理机构) 20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