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环境监测站气相色谱仪项目招标公告
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开平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就“开平市环境监测站气相色谱仪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招标项目名称:开平市环境监测站气相色谱仪招标(招标编号:KPCG2012-102)。
2、用途:空气检测。
3、数量:一套。
4、简要技术要求:气相色谱仪一套,主要用于有机化合物的定量定性分析。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主要设备(气相色谱仪),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主要设备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投报进口产品,投标人如投报进口产品的,本项目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 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气相色谱仪)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8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13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26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3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子文/陈翼昊
联系电话:0750-2266271/0750-3503826
传真:0750-2277110/0750-3503827
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