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三乱”清除作业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长宁区“三乱”清除作业服务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采购编号:ZC20130009
项目名称:长宁区“三乱”清除作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
1、内容简介:对长宁区辖区内所有道路及外立面,“三乱”(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状况进行巡查、保洁,发现“三乱”现象应做到及时清除或覆盖。
2、服务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21个月
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两年以上相关服务经验且有类似成功案例,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工作经验。
3、投标人在本市具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11日(周一),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5:3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02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1日(周一)上午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沪财库2012第24号文)办理信息登记;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2年主要类似业绩清单(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合同金额、业主联系方式等信息,限2页以内)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的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 系 人:王霞、窦悦
联系电话:62733395、62733396
联系传真:62733353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