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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路灯管理所关于兰考县220国道路灯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2-19 15:43:0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220国道路灯亮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兰考县路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考县220国道路灯亮化工程

2.2项目地点:兰考县220国道;

2.3项目规模:400盏LED风光互补路灯;

2.4计划工期: 25 日历天

2.5项目总投资额:约760万元

2.6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2.7招标范围:包括LED风光互补路灯设备、安装及维护三部分。具体包括LED风光互补路灯系统的材料及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地下相关设施的改造及正式验收前的试运行、售后服务、保修维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纳税和良好纪录;

3.5投标人须具有生产产品证明文件(须有LED国光电检验报告和风力发电机检验报告或太阳能发电检验报告),并具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提供企业2009年元月一日以来有两个300万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带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3年2月18日-2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行政北区阳光大厦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300元整(售后不退)

4.2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3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2009年元月一日以来两个3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生产产品证明文件(须有LED国光电检验报告和风力发电机检验报告或太阳能发电检验报告)、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并及时换取票据。

户 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帐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开户行:兰考县信用联社(阳光分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 3月12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阳光大厦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7、发布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663780606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考县路灯管理所

联 系 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13803783078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378-565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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