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顺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大冶市粮食工贸中心住宅楼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粮食工贸中心住宅楼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发【201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市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图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大冶市保康路以西;
投资金额:约600万元;
建设规模:新建1栋11+1层框架结构房。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3月15日,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已完成类似规模工程业绩(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在开标及评标期间由检察院派专人对投标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4黄石地区以外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大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5日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必须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为2013年2月2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与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现场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
5.2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黄石招标与采购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顺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总制作人:赵刚
电话:13986584788联系电话:15907237171
地址:大冶市桔园小区地址: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大道13号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