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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小龙村灌片末级渠系改造工程、灌阳县龙塘村和石风村灌片末级渠系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编号:GXRZGL201305)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1-24 14:38:4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县小龙村灌片末级渠系改造工程、灌阳县龙塘村和石风村灌片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已由桂林市水利局以市水利计〔2012〕78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的投资计划,灌阳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下达了该工程的采购计划。项目单位为灌阳县水利电力局,招标人为灌阳县水利电力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灌阳县小龙村、龙塘村、石风村灌区。

建设规模:灌阳县小龙村设计灌溉面积538亩,灌阳县龙塘村设计灌溉面积800亩,灌阳县石风村设计灌溉面积1200亩。

招标范围: 灌片末级渠系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分为2个标段

Ⅰ标段:灌阳县小龙村灌片末级渠系改造工程

Ⅱ标段:灌阳县龙塘村和石风村灌片末级渠系改造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2月,完工日期为2013年3月

Ⅰ标段要求工期:50天(日历日)。

Ⅱ标段要求工期:50天(日历日)。

具体招标内容如下:详细内容见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09 年~ 201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进行承诺)。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近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发售时间: 2013年 1 月 24 日至 1 月 30 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至 17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 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

发售人姓名:毛煜玲

4.1要求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持投标人联系卡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购买并实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质量管理员的质量检查员证、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上述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近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近3年(2009年~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查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其他事项

5.1《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联系卡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3年 2月 19 日14:30时在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阳县水利电力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灌阳县灌阳镇胜利路66号 地 址: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邮 编:541600 邮 编:541001

联 系 人 :蒋工 联 系 人:毛煜玲

电 话: 13877306748 电 话:0773-5841116

传 真:0773-4212605 传 真:0773-5841116

网 址(邮箱):jczsdj@163.com 网 址(邮箱):gxrzg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灌阳县水利电力局

2013年01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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