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图书馆“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软硬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图书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图书馆“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软硬件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361QY20B2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图书馆“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软硬件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下表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完成期
最高限价
包组一
数字图书馆硬件设备
1批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人民币80万元
包组二
数字图书馆应用软件
1批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人民币70万元
注:
1、各包组的货物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公示期自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22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2)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五、供应商资格: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5.3 包组一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提供所投产品(包组一:磁盘阵列、UPS电源设备)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代理证书,以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4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5.5.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5.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5.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5.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5.5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2月5日10时00分。(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2月5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公示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3-3813 002-804
传真:0763-3813 090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
采购人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63-6889086
邮编:51151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帐号:4400 1760 2070 5300 119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