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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听障儿童助听器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1-11 09:27: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听障儿童助听器采购”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听障儿童助听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听障儿童助听器采购

2. 政府采购编号:PZC2013-0079Ag-29229

3. 招标编号:GXTC-1353004

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5.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货物为超大功率耳背助听器100台。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是具有销售资格的助听器生产厂商或助听器代理商;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评标时须提供原件)、生产厂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和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并提供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评标时须提供原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助听器验配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5) 投标人须具备所投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评标时须提供原件);

6)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为保证售后服务,须在河南省设有售后服务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助听器验配师职业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如为代理商需携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和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如为生产厂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评标时带原件);以上资料带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统一A4纸),于 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6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南环路人才市场东宝马车饰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有效企业信息。

8.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人民币 1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日上午0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方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11、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地 址:平顶山市诚朴路103号

联 系 人: 卢主任

电 话: 3906977

传 真: 220818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红砖路与政七街财源大厦A座12楼

联 系 人:臧昕、吴洋

电 话:0375-4995888

传 真:0375-499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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