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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港口管理局修订《珠海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珠海市港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珠海市港口突发事件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1-11 09:27: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珠海市港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港口管理局修订《珠海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珠海市港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珠海市港口突发事件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JD2012-217FG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港口管理局修订《珠海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珠海市港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珠海市港口突发事件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编制珠海市港口管理局修订《珠海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珠海市港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珠海市港口突发事件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2. 数量:三项;

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日历天)内完成《珠海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珠海市港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珠海市港口突发事件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6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 珠海市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 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珠海市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 1 月 3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 珠海市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开标室 ;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0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点击下载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6-2318300 电话:0756-7718912;

传真:0756-2318300;

联系地址:珠海市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室; 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

邮编:519000; 邮编:51900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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