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公园喷泉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公园喷泉景观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编号:WFC2012工字106号,项目业主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预算内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公园喷泉景观工程位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东新区,主要建设内容:喷泉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扩的内容。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工程实施时间: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1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年(2008年元月1日起)有单项合同造价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喷泉景观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证明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建造师,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无投标资格)
4.1 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新风街26号贺州市审计局对楼),电话:0774-5137829。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人2011年以来的养老保险凭证)以及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专业,持本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本人2011年以来的养老保险凭证)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⑤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上岗证或执业证及其2011年以来的养老保险凭证、⑨区外来桂企业须提交《驻桂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或《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⑩本公告发布后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能提供或者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不含图纸费用),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月10日—2013年1月16日下午5时整。
4.4开标时间(投标截标时间):2013年2月5日上午10时整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瑞光园
邮 编:542700
联系人:熊发平
电 话:0774-788156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贺州市新风街26号(贺州市审计局对楼)
邮 编:542800
联系人:邓微微
电 话:0774-5137829
传 真:0774-5137829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