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产权整体转让及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受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梅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产权整体转让及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0835-1200B60N0851C1
二、项目名称:梅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产权整体转让及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
三、招标项目内容简介
1、项目内容:
(1) 首期规模1.2万立方米/日,厂区位于梅州市东升工业园内,占地21.5亩,建筑面积约6134M2,设有综合楼,设备间、物化池、生化池、浸没式膜生物反应池等,厂外设有集污管网约八万多米、三座在线检测房、一座截污泵房等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2) 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6月份试运行,2011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目前日处理污水在0.8万立方米左右。
2. 梅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实行产权整体转让特许经营:
(1) 拟转让的梅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整体产权评估价为人民币5525.936万元为固定转让价,资产无任何贷款、借款、担保及资产抵押合同及协议,也无任何商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或许可使用协议。
(2) 中标投资人将组建项目公司以转让、运营、移交的方式收购和运营梅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限为 25年。特许经营期满时无偿完好、不留任何债务地移交给梅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
(3) 梅州市政府指定的授权方与中标人及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资产转让协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授予本项目所有权和特许经营权。
(4)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资产转让价款的1/5。
3. 梅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及相关要求:
(1)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严的指标,以及规定的排污总量控制等要求。
(2)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之严者。
(3)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泥)由项目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环保等相关部门规定规范处置。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甲级资质和工业废水甲级资质,不含临时资质),且从2010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应具有处理5000吨/日工业废水处理项目1个或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2月26日起至2013年1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六、项目现场调查与答疑会议时间:
1、集中地点: 梅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集中时间: 2013年1月5日上午9:30
3、联系人: 曾先生、李先生
4、联系电话: 0753-2398938 、2113623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月16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评
标室。
1、代理代理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五楼
开户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城区鸿都支行
帐号:44-193201040001944
2、招标人: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东升工业园内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