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运粮河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中牟县运粮河治理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豫水行许字【2012】6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中央、省、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河道治理长度13km,堤防加固26km,治理标准为5年一遇除涝、20年一遇防洪,拆除重建桥梁5座、排涝涵闸37座,险工段护砌400m。
2.2 招标范围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分为3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
施工Ⅰ标段:河道工程;施工Ⅱ标段:建筑物工程;施工Ⅲ标段:水保及环保工程;
监理标段(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④企业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
3.1.2 监理标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④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⑤企业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
3.2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备案。
3.3 特别提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3.4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持有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未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4.2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于投标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副本),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接受初步审查,审验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施工单位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三年以来相关业绩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中牟县检察院出具的无不良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及投标单位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备案证明等。
监理单位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安全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企业近三年以来相关业绩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中牟县检察院出具的无不良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投标单位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备案证明等。
4.3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4.4 施工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查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中牟县西城区(中牟县水务局院内)
联 系 人:路女士
电 话:15729392093
招标代理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16室
联 系 人:狄先生
电 话:13592683471 0371-63977434
传 真:0371-63977434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