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国土资源局东丰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及城镇、村庄地籍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东丰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及城镇、村庄地籍调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范围:
2.1.1 全县约2150平方公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以实际面积为准);
2.1.2 城镇、村庄约10平方公里的地籍调查(以实际面积为准)。
2.2本次招标项目施测的地点:吉林省东丰县。
2.3计划工期: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在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保证能通过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的组成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联合体不具备投标资格:
3.4.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4.3联合体成员的《测绘资质证书》必须是乙级以上(含乙级),且至少有一家联合体成员的《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地籍测绘专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教育宾馆5楼会议室(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交纳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尹芝君
联系电话:0437-621188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
联系人:李明刚
联系电话:0431-84629898
传 真:0431-8461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