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清华水务公司关于博爱县文化路幸福河桥至松林大道供水管网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博爱县文化路幸福河桥至松林大道供水管网迁移工程,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博爱县清华水务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采购编号:博政采购[2012] 362号 交易编号:BJYGC-2012-65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项目名称:博爱县文化路幸福河桥至松林大道供水管网迁移工程
2.4项目概况:文化路幸福河桥至松林大道供水管网工程位于文化路东段路南,主要是沿该路段南侧铺设供水主管道,全长2719米。由文化路景观河河东起至松林大道西止(其中文化路景观河河东至海华路路东共1149米,采用DN400mm球墨铸铁管铺设,海华路东至松林大道西共1570米,采用DN200mm球墨铸铁管铺设)。采用DN400mm钢管倒虹吸顶管下深3米穿越滨河路66米和海华路70米。工程总投资134.9万元。工程内容包括管道铺设安装、阀门安装、阀门井砌筑、新老管道连接等。
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2.6招标范围为:铺设DN400mm球墨铸铁管1149米,铺设DN200mm球墨铸铁管1570米,全长为2719米;采用DN400mm钢管倒虹吸顶管下深3米穿越滨河路66米和海华路70米。工程包括管道铺设安装、阀门安装、阀门井砌筑、新老管道连接等;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须知
4.1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12月 3 日—2012年12月 7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县团结路中段)一楼代理机构工作室。
4.2 报名需携带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及资料各一套,报名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3报名表格式在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4.4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须出示法人代表委托书。
5、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 12月 3 日—2012年 12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县团结路中段)一楼综合科领取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及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结路南段)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91-8683525
8、监督单位:
博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1-8683273
2012年12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