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政管理处永丰路(保丰闸―解放路)、望京路(中山路―永丰桥)、海晏北路和天水以北1-4a地块配套道路路灯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永丰路(保丰闸—解放路)、望京路(中山路—永丰桥)、海晏北路和天水以北1-4a地块配套道路路灯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对永丰路(保丰闸——解放路)、望京路(中山路——永丰桥)、海晏北路和天水以北1-4a地块配套道路路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本项目的供货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规模:
品目一: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8米单挑路灯[功率≤80W(5000K-5500K),LED]
套
74
2
8米单挑路灯[功率≤150W(5000K-5500K),LED]
套
43
3
8米单挑路灯[功率≤150W(5000K-5500K),LED]
套
91
品目二: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12米单挑路灯[功率≤300W(5000K-5500K),LED]
套
45
2
8米单挑路灯[功率≤100W(5000K-5500K),LED]
套
31
3
12米单挑路灯[400W(4000K) 金卤,DD-18]
套
8
4
14米单火中杆灯[600W(4000K) 金卤,投光灯MVP507]
套
2
5
14米单挑路灯[400W(4000K) 金卤,DD-18]
套
4
6
14米单火中杆灯[1000W(6400K) 金卤,投光灯MVP507]
套
2
7
20米单火中杆灯[1000W(6400K) 金卤,投光灯MVP507]
套
2
8
20米双火中杆灯[2*1000W(6400K) 金卤,投光灯MVP507]
套
2
2.3交货期:合同生效,收到买方通知,十五天内供货完毕。
2.4品目:二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需在2010年至今拥有LED路灯销售合同至少2份,每份合同销售金额30万元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4)非宁波地区制造商,须在宁波地区设立服务机构,便于在买方需要时安排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宁波地区内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及工商登记证明,以上均须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4.2 招标文件每品目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具体详见当天公告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地址:宁波市启运路81弄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74-8748767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徐军、蒋海佳
电话:0574-88090336
传真:0574-874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