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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政管理处永丰路(保丰闸―解放路)、望京路(中山路―永丰桥)、海晏北路和天水以北1-4a地块配套道路路灯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11-27 10:05:4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永丰路(保丰闸—解放路)、望京路(中山路—永丰桥)、海晏北路和天水以北1-4a地块配套道路路灯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对永丰路(保丰闸——解放路)、望京路(中山路——永丰桥)、海晏北路和天水以北1-4a地块配套道路路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本项目的供货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规模:

品目一: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8米单挑路灯[功率≤80W(5000K-5500K),LED]

74

2

8米单挑路灯[功率≤150W(5000K-5500K),LED]

43

3

8米单挑路灯[功率≤150W(5000K-5500K),LED]

91

品目二: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12米单挑路灯[功率≤300W(5000K-5500K),LED]

45

2

8米单挑路灯[功率≤100W(5000K-5500K),LED]

31

3

12米单挑路灯[400W(4000K) 金卤,DD-18]

8

4

14米单火中杆灯[600W(4000K) 金卤,投光灯MVP507]

2

5

14米单挑路灯[400W(4000K) 金卤,DD-18]

4

6

14米单火中杆灯[1000W(6400K) 金卤,投光灯MVP507]

2

7

20米单火中杆灯[1000W(6400K) 金卤,投光灯MVP507]

2

8

20米双火中杆灯[2*1000W(6400K) 金卤,投光灯MVP507]

2

2.3交货期:合同生效,收到买方通知,十五天内供货完毕。

2.4品目:二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需在2010年至今拥有LED路灯销售合同至少2份,每份合同销售金额30万元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4)非宁波地区制造商,须在宁波地区设立服务机构,便于在买方需要时安排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宁波地区内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及工商登记证明,以上均须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4.2 招标文件每品目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具体详见当天公告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地址:宁波市启运路81弄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74-8748767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徐军、蒋海佳    

电话:0574-88090336 

传真:0574-8742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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